(发表在2014年山西检察第3期)
近年来、我院积极顺应监外执行由公安机关主管向司法行政机关过度和社区矫正列入刑罚、刑诉法予以实施的重大变革,不断开拓思路、转变观念,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途径和方式,认真研究和把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和执法监督效果,创新实施了一系列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新模式,推动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截止目前,我县共接收398名社区矫正人员,已解矫179人,现有219人还在矫正中,无一脱管、漏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赢得社会各界好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把审前社会调查入口关,坚持监外执行“一见面一审查”,防止社矫人员“带病”进入社区矫正程序
(一)关口前移,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同步监督工作。
审前社会调查是法院对将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