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把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紧密衔接,通过严格把好“关口”,为9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人员发放了救助金11万余元。
我院救助的刑事被害人魏广庆、张雪平等9人都是农村特困低保户,家庭生活清贫,在其遭受被告人伤害受伤后,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因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使生活陷入了困境。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和《山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给予魏广庆、张雪平等9人一次性救助金,共计116550元整。
近年来,我院坚持救其所急、助其解困的原则,把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紧密衔接,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除直接为生活严重困难急需资金的刑事被害人按程序申请救助金外,还通过帮助办理城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费、解决子女入学、协助就业等方式多渠道地实施帮扶救助,特别是通过严格把好“三关”,即“把好救助金发放关,精准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把好案件审核关,精准确定司法救助对象;把好案件入口关,精准筛选司法救助案件” 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人手中,让一批遭受严重刑事犯罪侵害、生活严重困难的被害人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温暖,重新燃起生的希望,勇敢地面对当前困难,投入新的生活,有利地促进了矛盾纠纷地妥善化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彰显了泽州检察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