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协作,具体掌握审判案件信息,确实将主动履行财产刑作为被告人主动悔罪的具体表现,以减轻刑罚和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针对一些不主动履行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老赖”,将刑罚执行涉及的财产刑案件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强化财产刑执行的检察监督。针对县法院在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督促法院增强执行力度,有效规范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刑罚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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