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切实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力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为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服务和促进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对我院2013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我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一)职务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我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3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6件30人(1人在逃),向法院提起公诉6件3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件8人(含往年积案)。其中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29人,占案件总人数的93.5%;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占案件总人数的6.5%。其中,贪污案1件18人(一人另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案2件9人,行贿案件2件2人,玩忽职守罪1件1人,滥用职权罪1件1人。
查处案件行业分布:贪污贿赂类案件,全部为国有企业领域犯罪,其中煤炭运输领域4件11人,煤炭生产领域1件18人。渎职侵权案件,全部集中在安监部门,其中县安监局1人,乡镇安监站1人。
(二)我县职务犯罪特点
从发案情况看,2013年我县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