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特对我院2012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犯罪动态分析
(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我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2件14人,法院作出判决6件8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5人,占案件总人数的71.4%;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6人,占案件总人数的28.6%。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要案6件9人。
从查处案件罪名情况看:贪污贿赂案件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个罪名;渎职侵权案件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外,在查办新罪名上有了突破,去年6月查办了一起某镇政府林业站三名工作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从查处案件行业分布看:贪污贿赂类案件主要分布在农村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和行政机关,分别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4%、27%和9%。渎职侵权案件犯罪主体全部为我县乡镇政府基层站所行政执法人员,其中护林人员3名,安监人员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