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红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确定的“1125”发展战略,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新提高
主动参与平安泽州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82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72件109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87件25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78件246人,提出量刑建议227人,法院采纳218人,采纳率为96%,批捕准确率和起诉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在办案中我们十分注重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增强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对重特大案件、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做到关口前移,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对初犯、偶犯及轻微犯罪慎捕慎诉,全年对10件10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1件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6件11人未成年人犯罪纪录全部予以封存。在执法办案中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注重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治理,促进社会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