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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9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泽州检察  【字号: | |

  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8日在泽州县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关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两带四板块”“四化”同步推进转型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古韵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泽州”建设

  持续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以高度政治自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突出“三打三治”工作重点,严把定性关、退查关、不捕不诉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20人,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1件88人,黑恶势力案件审结率达到100%。为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成立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集中办理了马某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某等10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着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彰显打击效果。全年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1100人,提起公诉284398人,提起公诉案件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12.7%和25.16%,其中依法提起公诉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件7人,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8件49人,涉黄赌毒犯罪28件31人,提出量刑建议343人,法院采纳320人,采纳量刑建议比例达93.29%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14人。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诉讼质量和效率。通过强化提前介入机制、严格控制退补率等措施将刑事“案-件比”降低至1:1.25,减少群众诉累,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不批捕21人,不起诉20人,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把司法办案与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结对帮扶、联点共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解决、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22件(次),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来访群众82人(次),全部在7天之内作出程序性回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法治进校园”活动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结合,着力推动校园安全建设。13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场,7000余名师生受到法治教育。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引领作用,向涉案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制发各类检察建议54件,确实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全县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拓展工作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出台了《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护航行动实施意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体任务分解方案》,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经济领域犯罪3件12人。把依法严惩和平等保护结合起来,对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的1名民营企业家依法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保障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丹河新城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做到提前研判,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拆迁补偿等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回应敏感问题,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新城建设顺利推进。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向人民承诺为导向,守底线、保完成、破矛盾、出亮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4件8人。着力服务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件1人。实现“法律扶贫”与“精准扶贫”对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12人,共发放救助资金89112元。加强对所包扶贫村党组织建设,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去年我院被县委评为“最美扶贫组织”,帮扶村北坡村也被评为全县“文明村”。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对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举办法制讲座8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涉法涉诉接访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件,积极推进律师代理申诉新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内合法合理表达和解决诉求。

  三、始终围绕“四大检察”,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极开展捕前介入和捕后引导工作。改变侦查机关定性错误案件5件,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5件,纠正漏罪16件、漏犯2人,依法提出抗诉4件。加强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0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7份。注重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件。办理的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入选最高检评选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审查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案件做到依法提请抗诉,确保抗准、抗赢。继续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办理监督案件7件。转变监督理念,克服重办案,轻息诉的倾向,办理息诉案件7件,使息诉工作成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果明显。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查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3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诉前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机制,拓宽了公益诉讼宣传形式,增强了公益诉讼监督效果。

  四、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加强“三基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和“六个全面从严”的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共开展廉政谈话135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确保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努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通过参加高检院大检察官授课培训,借助学习强国、中检网院、检答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干警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院干警赴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参加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专训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公益诉讼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先后3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与律师联系,构建良性互动新型诉辩关系,接待律师阅卷38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1件、重要案件信息38件、公开法律文书281份,接待当事人信息查询55人次。利用“泽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检察信息800余条,展示了检察工作新成效。

  五、始终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提高检察工作创新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捕诉一体”和“四大检察”顶层设计思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优化了人员配置,提高了办案质效。院领导带头承办复杂疑难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共办理各类案件163件,出庭支持公诉80次,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全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组织员额检察官评查案件106件。

  继续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与县监察委员会办案衔接机制,办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审查决定逮捕7件8人,保证了查办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深入推进“树立品牌、打造亮点”活动。坚持“院有品牌,部有亮点”,创新推出的办理诉讼化方式审查逮捕案件这一全院品牌工作受到了市院的肯定。各部室推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采用量化评估办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轻刑快办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对接等亮点工作成效明显。注重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依托智慧检务、公诉案件远程出庭指挥平台,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一年来,泽州检察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在学用结合、指导工作实践上做的还不到位;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仍不够充分,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司法需求回应的还不够及时;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在争创一流工作中创新不够、劲头不足、办法不多。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四大活动”明显提升年,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确定的“两带两区四同步”高质量发展总纲和“1161”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新时代古韵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新提升。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形式,以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依托,持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紧紧围绕强化“三个自觉”、坚持“三个导向”深入开展学习,切实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上来,通过认真履职,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落实在司法办案之中。

  二、坚定不移服务大局,在保障古韵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上有新举措。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惩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专项资金等扶贫领域犯罪。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扎实开展水体污染、煤矿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污染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民营企业权益、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促进平等保护等新发展理念在检察环节的落实。

  三、坚定不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有新作为。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以专项斗争为依托,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各类犯罪,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妨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坚持“稳”字当头,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把维护公正、保护民权、排解民忧、化解民怨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四、坚定不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进展。恪守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落实。做实、做强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以典型案件为引领,突出办案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对民事和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牢“保护公益”这个核心,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理念变革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五、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有新成效。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始终把牢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四大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培训年”为抓手,抓紧抓牢检察业务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1161”年度工作重点,把牢“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新时代古韵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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