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 “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品牌”的重要抓手,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实现目标的重要契机和创优工程,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要求,大力倡导和谐理念,着力培育文明新风,有力地提高了机关和团队的感召力、凝聚力、驱动力、创造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泽州检察工作发展营造了一个“心齐气顺、风清气正、团结协作,规范有序、锐意进取、充满活力”的优美软环境。
一、依托一个平台、实现两项突破,精神文明建设破解了发展难题
我院位于晋城市苑北路,为晋城市精神文明单位。现有干警82人,下设16个内设部门。主要职能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996年10月,晋城市郊区撤区改为泽州县,晋城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原办公场所位于晋城市瑞丰路,办公主楼为三层双面楼,院落为不规则的四边形,办公区域狭窄、出入不便。尽管基础设施简陋、客观条件不足,但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我院于2006年成功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