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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峰:聚焦规范司法行为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时间:2016-03-23  作者:政治处  新闻来源:泽州检察  【字号: | |

  规范司法行为,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检察机关的永恒主题。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必须将规范司法作为重要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在检察队伍建设中规范司法行为的科学路径。

  培树规范司法理念

  理念是行为的思想基础和支配力量。在检察队伍建设中规范司法行为,首要任务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教育,培树规范司法理念,打牢规范司法思想根基。

  一是以强化理论武装为引领培树规范司法理念。强化理论武装,本质上是要求掌握科学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国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的,只有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能深刻把握我国司法工作的正确立场、观点和方法,并以此为指导,形成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因此,规范司法行为应强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站稳司法为民根本立场,牢固党的领导根本观念,掌握依法治国根本方法,树立规范司法基本理念。

  二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培树规范司法理念。司法不仅是技术操作,更是价值判断。司法者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价值观念是否正确,对司法是否规范具有根本性影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者必须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此,规范司法行为应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夯实规范司法的价值基础。当前,尤其应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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