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0556588元,其中基本支出8236500元、专项业务232008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60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38.85万元。其中:检察机关涉案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8万元;电子检察工程项目建设35.85万元;办公办案平台建设、网络运行维护、购置电脑、UPS电源、打印机复印机、家俱共计155万元。
三、我院“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车辆与去年无增减,因公出国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持平。
我院因公出国人数为零;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及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均为零。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本年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
本年预算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6519356元、商品服务支出9238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3256元,共8236500元;专项业务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支出916000元、办案差旅费300000元、劳务费365000元、涉案财务管理系统483000、刑事被害人救助及举报奖励经费144145元、业务培训费106000元、资产清查专项经费5943元,共2320088元。
五、其他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内容含盖在2017年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总表中;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内容分别含盖在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表和2017年专项业务支出说明中;
3、2017年度未进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部门收、支总表内容含在2017年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总表中。